2013年12月5日 星期四
2013年11月3日 星期日
學習急救無距離,練就一身好功力
學習急救無距離,練就一身好功力
往年民眾申請CPR暨哈姆立克急救法課程時,由本局指派教官至申請單位授課,不僅雙方時間不易確定,地點及人數成本負擔甚高,為增進學習便利性,故除維持原有推廣方式外,俾使市民擁有急救知識及技能,本局首創與中華電信合作,於MOD建置CPR暨哈姆立克急救法教學平台,除固定時段播放外,亦可配合民眾不分時段隨選服務,使民眾無場地時間限制之學習,此方式可大幅增加民眾CPR接觸率,不僅增加民眾學習之便利性,節省時間成本,更可雙向達成即時互動之情境。
本局利用中華電信MOD多媒體推廣方式,民眾可自行利用兩種方式收看,第一種可於每週一至五固定時段(20時至20時30分)撥放收看,第二種方式民眾可不分時段至中華電信MOD旅遊綜合專區點選CPR暨哈姆立克教學,隨選隨即收看,以達成學習無時間無距離;另民眾可於11月16日至中華電信MOD進行學科考試,通過者即可至本局所轄各分隊進行術科考試,進而取得CPR暨哈姆立克急救法證照,以符合民眾之需求。
新北市自民國88年開始推動以來,全市CPR宣導推廣人數達90萬9,023人次,普及率達27.39%,根據美國心臟協會實證研究,心肺功能停止之後4到6分鐘,腦細胞及功能開始受損,如果在心肺功能停止發生後8分鐘內開始進行CPR,存活率達43%,10分鐘之後腦部功能不可逆的永久受損並呈現腦死狀態,依美國西雅圖市成功經驗顯示,城市居民CPR學習比例越高,則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病患存活比例亦越高。為讓生命更有保障,擠昇世界一流之林,使周圍親友如遇心肺功能停止之狀況時,具有自救救人技能,本府消防局將全民CPR納入重要施政目標。
往年民眾申請CPR暨哈姆立克急救法課程時,由本局指派教官至申請單位授課,不僅雙方時間不易確定,地點及人數成本負擔甚高,為增進學習便利性,故除維持原有推廣方式外,俾使市民擁有急救知識及技能,本局首創與中華電信合作,於MOD建置CPR暨哈姆立克急救法教學平台,除固定時段播放外,亦可配合民眾不分時段隨選服務,使民眾無場地時間限制之學習,此方式可大幅增加民眾CPR接觸率,不僅增加民眾學習之便利性,節省時間成本,更可雙向達成即時互動之情境。
本局利用中華電信MOD多媒體推廣方式,民眾可自行利用兩種方式收看,第一種可於每週一至五固定時段(20時至20時30分)撥放收看,第二種方式民眾可不分時段至中華電信MOD旅遊綜合專區點選CPR暨哈姆立克教學,隨選隨即收看,以達成學習無時間無距離;另民眾可於11月16日至中華電信MOD進行學科考試,通過者即可至本局所轄各分隊進行術科考試,進而取得CPR暨哈姆立克急救法證照,以符合民眾之需求。
2013年10月5日 星期六
2013年6月3日 星期一
工廠火警通報要領
工廠火警通報要領
一、狀況發生時:
呼叫同事幫忙,並立即進行報警、滅火、逃生等動作。
二、緊急搶救:
(一)使用附近隨手可得之消防安全設備進行滅火。
(二)立即止漏或停電,防止災害繼續擴大。
(三)搬移附近易燃品或危險物品。
三、通報:
(一)全廠廣播:
1、出事地點
2、發生何種狀況
3、清點人數
4、災害任務編組集合處所(攜帶各項搶救工具與裝備)。
(二)廠外聯絡(緊急聯絡電話應建檔放於明顯處所):
1、消防隊
2、勞檢所
3、環保局
4、警察單位
5、衛生單位
6、醫院
7、臨近工廠
8、社會局。
(三)廠內聯絡:老板、重要幹部、專業技術人員均應建立各種聯絡電話。
(四)聯結、通報內容:
1、通報人姓名
2、通報時間
3、災害地點
4、狀況描述
5、傷亡情形
6、處理情形
7、需支援事項
四、災害任務編組:
(一)自衛消防隊長:負責廠區發生火災等緊急意外事故之緊急應變及善後處理指揮工作。
(二)自衛消防編組:
◎滅火班:由事故發生部門負責現場初期火災搶救處理等工作。
◎通報班:負責對廠內各部門通報火災狀況、緊急應變事項及將火災訊息通報當地消防機關。
◎避難引導班:負責疏散、清點現場人員及搜尋受困者。
◎救護班:對災害現場受傷人員給予及時救援並施予緊急救護及搬運,以減輕傷害程度。
◎安全防護班:採取緊急應變作為,以阻絕火勢蔓延、順暢逃生通道及防止水損等。
一、狀況發生時:
呼叫同事幫忙,並立即進行報警、滅火、逃生等動作。
二、緊急搶救:
(一)使用附近隨手可得之消防安全設備進行滅火。
(二)立即止漏或停電,防止災害繼續擴大。
(三)搬移附近易燃品或危險物品。
三、通報:
(一)全廠廣播:
1、出事地點
2、發生何種狀況
3、清點人數
4、災害任務編組集合處所(攜帶各項搶救工具與裝備)。
(二)廠外聯絡(緊急聯絡電話應建檔放於明顯處所):
1、消防隊
2、勞檢所
3、環保局
4、警察單位
5、衛生單位
6、醫院
7、臨近工廠
8、社會局。
(三)廠內聯絡:老板、重要幹部、專業技術人員均應建立各種聯絡電話。
(四)聯結、通報內容:
1、通報人姓名
2、通報時間
3、災害地點
4、狀況描述
5、傷亡情形
6、處理情形
7、需支援事項
四、災害任務編組:
(一)自衛消防隊長:負責廠區發生火災等緊急意外事故之緊急應變及善後處理指揮工作。
(二)自衛消防編組:
◎滅火班:由事故發生部門負責現場初期火災搶救處理等工作。
◎通報班:負責對廠內各部門通報火災狀況、緊急應變事項及將火災訊息通報當地消防機關。
◎避難引導班:負責疏散、清點現場人員及搜尋受困者。
◎救護班:對災害現場受傷人員給予及時救援並施予緊急救護及搬運,以減輕傷害程度。
◎安全防護班:採取緊急應變作為,以阻絕火勢蔓延、順暢逃生通道及防止水損等。
2013年5月1日 星期三
防焰物品,阻隔火神
新北市這幾年來所發生之重大火災,災後的火災調查中均發現,易燃的室內裝修材料,常常是火勢擴大與延燒的主要原因,且為人命傷亡之罪魁禍首。尤其在都市中,人口大量集中,隨著建築物的高層化、大規模化、地下化及用途複雜化,一棟建築物內常聚集了大量的居住人口,而國內民眾只在室內進行裝潢、改裝,未考慮到室內防火的安全,一旦發生火災,將造成一發不可收拾的情形。
火災初期,必須有適當的可燃物,火勢才能成長,而裝修材料恰好扮演擴大延燒的角色。易燃的室內裝修材料,除了是火勢擴大延燒的媒介之外,其所產生的濃煙,亦為造成人命傷亡的重要原因之一。有鑑於此,特於消防法明訂地面樓層達十一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應使用防焰物品,以有效抑止火勢的擴大延燒。
消防法第十一條第一項所稱地毯、窗簾、布幕、展示用廣告板及其他指定之防焰物品,係指下列物品:
1.地毯:梭織地毯、植簇地毯、合成纖維地毯、手工毯、滿舖地毯、方塊地毯、人工草皮與面積二平方公尺以上之門墊及地墊等地坪舖設物。
2.窗簾:布質製窗簾(含布製一般窗簾,直葉式、橫葉式百葉窗簾、捲簾、隔簾、線簾)。
3.布幕:供舞台或攝影棚使用之布幕。
4.展示用廣告板:室內展示用廣告合板。
5.其他指定之防焰物品:係指網目在十二公釐以下之施工用帆布。
2013年4月2日 星期二
室內栓使用方法
一、使用時機:一旦判斷無法以滅火器滅火時,且對本身未造成危害之前,可藉室內消防栓進行滅火。
二、適用火災類型:一般建築物內部之可燃物品仍屬木材、紙張、綿紗、布料、塑膠類等物質為主(A類火災),因此一旦火勢擴大延燒至室內其他物品,可使用室內消防栓藉由水的冷卻作用,達到滅火效果。其他類火災部分(B、C、D類火災),如涉及特殊場所像室內停車場、電信機房、發電機室…..等場所,仍應依其實際使用狀況,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就水霧、泡沫、乾粉或二氧化碳設備等選擇設置。
三、使用方法:
(一)按(警鈴):發現火災時壓下火警發信機按鈕(警示燈會閃爍並發出警鈴聲響)
(二)開(箱門):打開消防栓箱取出瞄子。
(三)拿(瞄子):拉出並延伸水帶連結瞄子。
(四)拉(水帶):將水帶全部拉出,並注意不可打結、纏繞,以免影響水壓。
(五)轉(制水閥):就位後請另一人轉開消防栓開關,轉動瞄子以水霧方式接近火點,轉成水柱方式以撲滅火災。
四、注意事項:
(一)室內消防栓以二人以上用為原則。
(二)確實站穩,握緊瞄子噴嘴後才可以打開瞄子開關,以避免反作用力過大打傷使用者。
(三)應注意水帶不可打結、扭曲,並注意接頭部分是否牢固。
(四)千萬勿忘操作消防栓之啟動鈕及開關閥。
(五)利用室內消防栓滅火者,注意勿過量射水,以免造成嚴重水損。另外,為避免喪失避難時機,應經常確保退路。
(六)消防栓放水之時間,約為20分鐘。因貯水量與使用瞄子數之不同,其有效放水時間自有差異。若瞄子中逐漸產生多量空氣時,可判斷其貯水量已減少。
(七)無射水必要時,立即關掉開關閥,以減少水損。
(八)由滅火活動撤離現場時,應用桌子等將瞄子固定。
五、直線、水霧射水:
(一)使用時機:一般救災時,如果直接看到火點,可將瞄子調成直線水柱,如果濃煙密佈,可先用水霧排煙,等到發現火點時,再用直線水柱撲滅。
(二)功效:直線可直接攻擊火源達到滅火效果,水霧可排煙、降溫效果。
(三)變換方式:瞄子前端是可以轉動的,當瞄子全開時,逆時鐘方向旋轉,首先會出現水柱,再繼續逆時鐘方向旋轉,則會慢慢變成水霧。想要恢復原狀時,則反向操作即可。
二、適用火災類型:一般建築物內部之可燃物品仍屬木材、紙張、綿紗、布料、塑膠類等物質為主(A類火災),因此一旦火勢擴大延燒至室內其他物品,可使用室內消防栓藉由水的冷卻作用,達到滅火效果。其他類火災部分(B、C、D類火災),如涉及特殊場所像室內停車場、電信機房、發電機室…..等場所,仍應依其實際使用狀況,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就水霧、泡沫、乾粉或二氧化碳設備等選擇設置。
三、使用方法:
(一)按(警鈴):發現火災時壓下火警發信機按鈕(警示燈會閃爍並發出警鈴聲響)
(二)開(箱門):打開消防栓箱取出瞄子。
(三)拿(瞄子):拉出並延伸水帶連結瞄子。
(四)拉(水帶):將水帶全部拉出,並注意不可打結、纏繞,以免影響水壓。
(五)轉(制水閥):就位後請另一人轉開消防栓開關,轉動瞄子以水霧方式接近火點,轉成水柱方式以撲滅火災。
四、注意事項:
(一)室內消防栓以二人以上用為原則。
(二)確實站穩,握緊瞄子噴嘴後才可以打開瞄子開關,以避免反作用力過大打傷使用者。
(三)應注意水帶不可打結、扭曲,並注意接頭部分是否牢固。
(四)千萬勿忘操作消防栓之啟動鈕及開關閥。
(五)利用室內消防栓滅火者,注意勿過量射水,以免造成嚴重水損。另外,為避免喪失避難時機,應經常確保退路。
(六)消防栓放水之時間,約為20分鐘。因貯水量與使用瞄子數之不同,其有效放水時間自有差異。若瞄子中逐漸產生多量空氣時,可判斷其貯水量已減少。
(七)無射水必要時,立即關掉開關閥,以減少水損。
(八)由滅火活動撤離現場時,應用桌子等將瞄子固定。
五、直線、水霧射水:
(一)使用時機:一般救災時,如果直接看到火點,可將瞄子調成直線水柱,如果濃煙密佈,可先用水霧排煙,等到發現火點時,再用直線水柱撲滅。
(二)功效:直線可直接攻擊火源達到滅火效果,水霧可排煙、降溫效果。
(三)變換方式:瞄子前端是可以轉動的,當瞄子全開時,逆時鐘方向旋轉,首先會出現水柱,再繼續逆時鐘方向旋轉,則會慢慢變成水霧。想要恢復原狀時,則反向操作即可。
2013年3月3日 星期日
安全的租賃場所
許多租賃場所使用易燃材料違規建造、無法早期發現火警、延遲報案、鐵窗妨礙逃生、防火間隔堆積雜物等因素為造成死亡之主因,如果在同樣價錢、同樣便利的條件下,「如何選擇一個較安全的租賃住所」,實有必要加強宣導,其判斷原則如下:
一、建築物有無使用執照
違建之安全設施通常都無法達到法令標準,發生火災或擴大延燒的機率自然較高,所以租屋前請房東提示建築物使用執照,是租屋者的權力,也是房東的義務。
二、建築物有無兩個以上不同方向的出口(一南一北或一東一西)、窗戶有無鐵窗、鐵窗有無開口
若某火場有兩個出口,一個在東,一個在南,故會造成在西北區的人逃生不易,再加上窗戶均以鐵窗封閉,未留設開口,肯定會影響避難逃生及救災。
三、屋內有無裝火警警報系統
很多案例都因在睡夢中無法早期察覺火警發生,以致未能掌握初期避難逃生之時機,如有火警警報系統,當可於第一時間吵醒他們,爭取更多逃生時間。
四、門禁的管理是否良好,屋前有無停放凌亂的機車
有鑑於縱火頻傳,機車停放凌亂的場所,容易成為歹徒下手的目標,而其具體的防範措施就是良好的管理。
五、瓦斯熱水器有無裝在通風良好之處所
洗澡時有人中毒死亡,都是一氧化碳中毒,主要原因是使用瓦斯熱水器時,未保持熱水器附近空氣流通,致燃燒不完全而產生劇毒性的一氧化碳,瓦斯本身沒有一氧化碳,也沒有毒性。出門在外,所有的安全問題都不能忽略,尤其常在冬天奪走人命的洗澡問題。
六、建築物內的通道是否像迷宮,彎曲又狹窄
很多火災發生時,剎那間就濃煙四起,很容易讓人迷失方向,如果自己所住的建築物到處都是羊腸曲徑,九彎十八拐,必定會造成逃生上的重大障礙。
一、建築物有無使用執照
違建之安全設施通常都無法達到法令標準,發生火災或擴大延燒的機率自然較高,所以租屋前請房東提示建築物使用執照,是租屋者的權力,也是房東的義務。
二、建築物有無兩個以上不同方向的出口(一南一北或一東一西)、窗戶有無鐵窗、鐵窗有無開口
若某火場有兩個出口,一個在東,一個在南,故會造成在西北區的人逃生不易,再加上窗戶均以鐵窗封閉,未留設開口,肯定會影響避難逃生及救災。
三、屋內有無裝火警警報系統
很多案例都因在睡夢中無法早期察覺火警發生,以致未能掌握初期避難逃生之時機,如有火警警報系統,當可於第一時間吵醒他們,爭取更多逃生時間。
四、門禁的管理是否良好,屋前有無停放凌亂的機車
有鑑於縱火頻傳,機車停放凌亂的場所,容易成為歹徒下手的目標,而其具體的防範措施就是良好的管理。
五、瓦斯熱水器有無裝在通風良好之處所
洗澡時有人中毒死亡,都是一氧化碳中毒,主要原因是使用瓦斯熱水器時,未保持熱水器附近空氣流通,致燃燒不完全而產生劇毒性的一氧化碳,瓦斯本身沒有一氧化碳,也沒有毒性。出門在外,所有的安全問題都不能忽略,尤其常在冬天奪走人命的洗澡問題。
六、建築物內的通道是否像迷宮,彎曲又狹窄
很多火災發生時,剎那間就濃煙四起,很容易讓人迷失方向,如果自己所住的建築物到處都是羊腸曲徑,九彎十八拐,必定會造成逃生上的重大障礙。
2013年2月3日 星期日
瓦斯使用安全
一、防止瓦斯災害措施
(一)、 依規定安裝容器、燃燒用具及輸氣管線
1、 容器、調整器、開關之安裝基準
(1)、 容器應置於屋外通風良好之處。
(2)、 容器及調整器附近不得放置易燃物品。
(3)、 容器直立放置。
(4)、 容器避免日光直射。
(5)、 容器納入箱內時,箱之下部應設有換氣孔。
(6)、 容器、調整器、開關應有防止碰撞之措施。
(7)、 容器開關之裝卸應由販賣者負責。
2、 燃燒用具之安裝基準
(1)、 浴室內不得裝置熱水器。
(2)、 燃燒器具應離開可燃物三十公分以上。
(3)、 燃燒器具應隨時清理,以防止出火口受阻。
3、 輸氣管安裝基準
(1)、 輸氣管及配件應為耐壓及耐油性材料製造。
(2)、 輸氣管應平正安裝並保持固定不使其變形或移動。
(二)、 慎選瓦斯配管
1、 銅管或鐵管為佳,不宜使用橡膠軟管。
2、 橡皮管接頭應使用夾具固定,以防止脫落。
3、 不常用瓦斯龍頭應使用橡帽套好。
4、 不要使用太長橡皮管,長度最好不超過一公尺。
5、 外出時應確實關閉瓦斯開關。
6、 經常檢查橡皮管,最好一至二年即予更換。
(三)、 其他應行注意事項
1、 使用合格之瓦斯器具及鋼瓶。
2、 檢查鋼瓶有無鋼瓶檢驗卡、鋼瓶是否逾期未檢。
3、 經常檢查瓦斯開關、橡皮管等,有無鬆動、破損。
4、 出遠門時,或睡覺前,牢記關瓦斯開關。
5、 使用瓦斯時,人不可遠離,萬一失火始可迅速發現,及時搶救。
6、 煮湯或燒水時,不要裝太滿,以免火被溢出的湯、水澆熄,而產生漏氣。
二、瓦斯漏氣緊急處置要領
(一)、 不要緊張、動作輕緩。
(二)、 避免碰撞及打開電源(如照明設備或電扇等)以免產生火花。
(三)、 關閉瓦斯開關。
(四)、 打開門窗。
(五)、 輕手慢步離開。
(六)、 通知消防單位。
三、一氧化碳中毒處理原則
(一)、 將中毒者移至通風良好處所。
(二)、 寬鬆中毒者衣物。
(三)、 發現中毒者呼吸困難時,應儘速施予人工呼吸。
(四)、 緊急送醫。
四、使用瓦斯注意事項
1.瓦斯使用後、外出、就寢前請關閉瓦斯開關。
2.熱水器應裝於室外通風良好處,以免排氣不良,引起中毒。
3.小心湯汁溢出,淹熄火燄。
4.炊煮時,請留意火燄不要被風吹熄。
5.橡皮管不宜超過1公尺,並應加裝安全夾,以防止脫落。
6.橡皮管要經常檢查,發現龜裂,破損時立即換新。
(一)、 依規定安裝容器、燃燒用具及輸氣管線
1、 容器、調整器、開關之安裝基準
(1)、 容器應置於屋外通風良好之處。
(2)、 容器及調整器附近不得放置易燃物品。
(3)、 容器直立放置。
(4)、 容器避免日光直射。
(5)、 容器納入箱內時,箱之下部應設有換氣孔。
(6)、 容器、調整器、開關應有防止碰撞之措施。
(7)、 容器開關之裝卸應由販賣者負責。
2、 燃燒用具之安裝基準
(1)、 浴室內不得裝置熱水器。
(2)、 燃燒器具應離開可燃物三十公分以上。
(3)、 燃燒器具應隨時清理,以防止出火口受阻。
3、 輸氣管安裝基準
(1)、 輸氣管及配件應為耐壓及耐油性材料製造。
(2)、 輸氣管應平正安裝並保持固定不使其變形或移動。
(二)、 慎選瓦斯配管
1、 銅管或鐵管為佳,不宜使用橡膠軟管。
2、 橡皮管接頭應使用夾具固定,以防止脫落。
3、 不常用瓦斯龍頭應使用橡帽套好。
4、 不要使用太長橡皮管,長度最好不超過一公尺。
5、 外出時應確實關閉瓦斯開關。
6、 經常檢查橡皮管,最好一至二年即予更換。
(三)、 其他應行注意事項
1、 使用合格之瓦斯器具及鋼瓶。
2、 檢查鋼瓶有無鋼瓶檢驗卡、鋼瓶是否逾期未檢。
3、 經常檢查瓦斯開關、橡皮管等,有無鬆動、破損。
4、 出遠門時,或睡覺前,牢記關瓦斯開關。
5、 使用瓦斯時,人不可遠離,萬一失火始可迅速發現,及時搶救。
6、 煮湯或燒水時,不要裝太滿,以免火被溢出的湯、水澆熄,而產生漏氣。
二、瓦斯漏氣緊急處置要領
(一)、 不要緊張、動作輕緩。
(二)、 避免碰撞及打開電源(如照明設備或電扇等)以免產生火花。
(三)、 關閉瓦斯開關。
(四)、 打開門窗。
(五)、 輕手慢步離開。
(六)、 通知消防單位。
三、一氧化碳中毒處理原則
(一)、 將中毒者移至通風良好處所。
(二)、 寬鬆中毒者衣物。
(三)、 發現中毒者呼吸困難時,應儘速施予人工呼吸。
(四)、 緊急送醫。
四、使用瓦斯注意事項
1.瓦斯使用後、外出、就寢前請關閉瓦斯開關。
2.熱水器應裝於室外通風良好處,以免排氣不良,引起中毒。
3.小心湯汁溢出,淹熄火燄。
4.炊煮時,請留意火燄不要被風吹熄。
5.橡皮管不宜超過1公尺,並應加裝安全夾,以防止脫落。
6.橡皮管要經常檢查,發現龜裂,破損時立即換新。
2013年1月1日 星期二
注意!有關新北市爆竹煙火施放!!!
照過來照過來,新北市最新規定,張大眼睛看好,以免受罰唷!
新北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辦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6月20日
發文字號:北府法規字第1011911234號「新北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辦法」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新北市政府消防局(以下簡稱本局)。
第 三
條 爆竹煙火施放地區及種類之限制,依第四條及第五條之規定。但經本局許可者,不在此限。
申請前項許可,應於施放五日前,檢具施放目的、時間、地點、種類、數量、來源、安全防護措施及施放處所管理單位同意書等文件資料,向本局提出;經取得書面許可後,始得為之。
第 四
條 下列場所及其基地內,不得施放爆竹煙火:
一、學校、圖書館。
二、醫院、養護中心。
三、漁港、碼頭。
四、捷運、高(臺)鐵車站及其路權範圍。
五、其他經本局公告者。
第 五
條 下列種類之爆竹煙火不得施放:
一、未附加認可標示之爆竹煙火。
二、一般爆竹煙火之升空類、飛行類及其他類。
三、其他經本局公告者。
第 六
條 爆竹煙火應依其產品使用說明進行施放。
第 七
條 一般爆竹煙火施放人員之資格,應符合型式認可或個別認可產品標示最低使用年齡之限制。
第 八
條 違反第三條至前條規定者,依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處罰。
-------------------- 我是分隔線 --------------------
爆竹煙火分類介紹
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2條規定,分類為「高空煙火」及「一般爆竹煙火」。
1.高空煙火:指煙火主體直徑在7.5公分以上,其火藥作用時垂直方向射程在75公尺以上者。
2.一般爆竹煙火:指除高空煙火以外,其火藥作用後會產生火花、旋轉、飛行、爆音或煙霧等現象者。
a.火花類:指以噴出火焰或分枝狀之火花、火星為目的者。
b.旋轉類:指利用火藥作用後所生推力,使主體產生旋轉並噴出火花者。
c.行走類:指利用火藥作用所生推力,使主體可以在地面或水面上行走,或一面旋轉一面行走者,並可發出笛音或爆炸音。
d.飛行類:指在紙或塑膠等製成之筒管中裝入火藥作為推進劑,於作用後升空,可發出笛音或爆炸音。
e.升空類:指以紙或塑膠製成之筒管(單筒或多筒),於筒內填充火藥等,射向空中後產生各種顏色及形狀之火花者。
f.爆炸音類:指以產生爆炸音為目的者,分為單響炮類、拉炮類、玩爆紙類、水鴛鴦類及無紙屑炮類。
g.煙霧類:指以產生煙霧為目的者。
h.摔炮類:指在細砂上塗滿火藥,以紙等包裝後再用漿糊、紙漿或木屑封固,擲於硬物上會發出爆炸音者。
-------------------- 我是分隔線 --------------------
個別認可標示外觀為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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