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發票或收據正本。
二、補助款項領據正本、存摺影本。
三、訪視紀錄表(由消防人員及申請民眾署名)。
四、竣工紀錄表(由消防人員、技術士及申請民眾署名)。
五、檢附施工前、施工中及施工後(包含管線)竣工之彩色照片或電子檔。
六、安裝「燃氣熱水器」者: 檢附燃氣熱水器承裝業證書(影本,蓋公司大小章)、技術士證照及複訓證書(影本,簽名或蓋個人章) (技術士證生效日期距申請日期已逾2年以上,始需檢附),請向安裝燃氣熱水器業者索取。
七、安裝「電熱水器」者: 檢附電器承裝相關類科技能檢定合格人員證照(影本,簽名或蓋個人章),請向安裝電熱水器業者索取。
如須登記與說明,汐止地區請撥26413249,社后地區請撥86931911、橫科地區請撥26600623,洽各分隊業務承辦同仁辦理,謝謝!
申請書表下載 (雲端硬碟)
檢核表:
1. 申請表
2. 領據 (簽章,身分證,地址+發票收據正本)
3. 存簿影本
4. 竣工紀錄表 (店章+私章)
5. 施工前,中,後及管線末端共4張照片 (請橫拍)
6. 承裝業證書影本
7. 施工者技術士證影本
施工中 |
施工後 |
管線末端 |
說明圖檔如下,請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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