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4日 星期三
火災緊急應變常識
一、基本觀念:
(一)正確的逃生,勝於迅速逃生。
(二)冷靜不慌張、平時多演練
(三)低姿、沿牆、反方向。
(四)逃生原則為「向下逃、關門」。
(五)初期滅火原則為「滅不掉,還逃得掉」。
(六)如不適合向室外逃生時,應關門後留在室內待救,並防止火煙侵入,不應跳樓。
二、初期應變:
發生火警,應一面(派人)報警,一面撲救,切勿驚慌失措,僅顧逃生或搶救財物,而延誤報警。
(一)報案要領:
火災時撥一一九電話,應將發生地點、如某街(路)某巷、某弄、某號、幾樓及附近明顯標誌一併報出,以便消防人員迅速到達現場救災。
(二)滅火要領:
1、一般火災,可用水或棉被等浸濕後覆蓋撲滅之。
2、油類及化學物品火災,可用乾粉、海龍、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撲救
3、炒菜時油鍋起火,如無滅火器設備,可將鍋蓋蓋上或使用浸濕抹布(或毛巾等)覆蓋滅火。
(三)逃生避難要領:
1、向外進行逃生避難時:
(1)火災時經常會中斷電源,故不可搭乘電梯,以免受困於電梯中。
(2)循著避難方向指標,由安全梯進入安全梯逃生。
(3)除非沒有退路,否則不應穿越濃煙區域。如使用濃煙逃生袋(或防煙袋(面罩))等輔助用具,亦應注意現場高溫及時間等相關因素,不可忽略安全而強行通過。如已無退路,可利用事先沾濕之毛巾或手帕,掩住口鼻,放低姿勢(爬行)通過。
(4)在火場中,易讓人驚惶失措,特別是周遭一片黑暗時,因此如能沿著牆面逃生,則較不易迷失方向或錯失逃生門。
2、受困室內時:
(1)要避免吸入濃煙,將門關緊,可利用膠布或沾溼毛巾、床單、衣服等塞住門縫,防止煙霧進入。另外如房間內有大樓中央空調使用的通風口,亦應一併塞住,以防止濃煙侵入。
(2)至靠陽台或窗戶旁等易獲救處待救,並設法告知外面的人所在位置。如果你待救的房間有陽台或窗戶開口時,即應立即跑向陽台或窗戶之明顯位置,大聲呼救,並揮舞明顯顏色的衣服或手帕,以突顯目標,夜間如有手電筒,則以手電筒為佳。如所在的房間剛好沒有陽台或窗戶,則可利用電話打“119”告知消防隊,你等待救助的位置。
(3)可運用緩降機、救助袋等避難器具逃生。如無法期待獲救時,可利用房間內之床單或窗簾捲成繩條狀,首尾互相打結銜接成逃生繩。將繩頭綁在房間內之柱子或固定物上,繩尾拋出陽台或窗外,沿著逃生繩往下攀爬逃生。如屋外排水管堅固,可考慮予用運用逃生。
三、其他:
(一)離開火場後,勿因任何原因再進入火場。
(二)不可在火災現場圍觀,以免妨礙消防搶救
(三)安全梯等逃生避難設施才是最佳的逃生通道,可在短期內疏散大量人群,而緩降機等避難器具,係安全梯等無法利用時,所使用之輔助逃生器具。
(四)部分民間團體假借宣導之名,進行推銷之實,且所推銷之消防器具超出市面行情甚多,讓民眾有受騙上當的感覺,嚴重影響消防形象。因此,併予提醒大眾,消防機關或政府部門,絕不可能委託民間團體至任何場所進行防火(災)宣導,更不會有推銷消防器具之情形,如有此種情形拒絕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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