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7日 星期二

消防宣導-火災如何應變

發生火警時,可採取下列三項措施:﹝一﹞滅火﹝二﹞報警﹝三﹞逃生。

﹝一﹞滅火
滅火最重時效,能於火源初萌時,立即予以撲滅,即能迅速遏止火災發生或蔓延,此時可利用就近之滅火機、消防栓箱之水瞄,從事滅火。如無法迅速取得這滅火器具,則可利用棉被、窗簾等沾濕來滅火。但如火有擴大蔓延之傾向,則應迅速撤退至安全之處所。

﹝二﹞報警
發現火災時,應立即報警,如利用大樓內消防栓箱上之手動報警機,或是電話打“119”報警同時亦可大聲呼喊、敲門、喚醒他人知道火災之發生,而逃離現場。如打“119”報警,切勿心慌,一定要詳細說明火警發生之地址、處所、建築物狀況等,以便適切派遣消防車輛前往救災。

﹝三﹞逃生
當火災發生時,掌握契機,迅速判斷,正確的逃生,保全性命是最佳之道。逃生時,務必保持鎮定,切勿驚慌,以致張惶失措,更勿為攜帶貴重財物,而延誤了逃生的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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