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3日 星期一

工廠火警通報要領

工廠火警通報要領


一、狀況發生時:

呼叫同事幫忙,並立即進行報警、滅火、逃生等動作。

二、緊急搶救:
(一)使用附近隨手可得之消防安全設備進行滅火。
(二)立即止漏或停電,防止災害繼續擴大。
(三)搬移附近易燃品或危險物品。

三、通報:
(一)全廠廣播:
1、出事地點

2、發生何種狀況

3、清點人數

4、災害任務編組集合處所(攜帶各項搶救工具與裝備)。

(二)廠外聯絡(緊急聯絡電話應建檔放於明顯處所):
1、消防隊

2、勞檢所

3、環保局

4、警察單位

5、衛生單位

6、醫院

7、臨近工廠

8、社會局。

(三)廠內聯絡:老板、重要幹部、專業技術人員均應建立各種聯絡電話。

(四)聯結、通報內容:

1、通報人姓名

2、通報時間

3、災害地點

4、狀況描述

5、傷亡情形

6、處理情形

7、需支援事項

四、災害任務編組:

(一)自衛消防隊長:負責廠區發生火災等緊急意外事故之緊急應變及善後處理指揮工作。

(二)自衛消防編組:

◎滅火班:由事故發生部門負責現場初期火災搶救處理等工作。

◎通報班:負責對廠內各部門通報火災狀況、緊急應變事項及將火災訊息通報當地消防機關。

◎避難引導班:負責疏散、清點現場人員及搜尋受困者。

◎救護班:對災害現場受傷人員給予及時救援並施予緊急救護及搬運,以減輕傷害程度。

◎安全防護班:採取緊急應變作為,以阻絕火勢蔓延、順暢逃生通道及防止水損等。